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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终审建议名单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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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3-12-17 06:48:08pm | ||||
根据国管审[2023]2号通知,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审委会)组织开展了第三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推荐工作。截至2023年9月30日,由企业自愿申报,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限额推荐或直接申报,全国审委会共受理826项第三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材料。 全国审委会办公室根据《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工作规范(2023年修订)》,组织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团体等专家,按照实践性、科学性、创新性、效益性和示范性审定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和预审,已产生第三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终审建议名单241项,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12月22日。 社会各界如对上述公示的成果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创造单位在遵纪守法、质量安全、环保、社会责任、企业诚信等方面发生重特大事故、重大负面事件,或者主创人最近两年违法违纪,需要投诉或举报的,请在12月22日下午五点前联系全国审委会办公室,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成果创造单位如需调整创造人名单或申请退出终审,请务必在12月22日下午五点前联系全国审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701626、68435831 邮箱地址:chengguo1990@126.com 附件:第三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终审建议名单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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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第三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终审建议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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