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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三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终审建议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 23-12-17 06:48:08pm     
         
 

根据国管审[2023]2号通知,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审委会组织开展了第三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推荐工作。截至2023年9月30日,由企业自愿申报,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限额推荐或直接申报,全国审委会共受理826项第三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材料。

全国审委会办公室根据《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工作规范2023年修订》,组织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团体等专家,按照实践性、科学创新性、效益性和示范性审定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预审,已产生第三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终审建议名单241项,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12月22日

社会各界如对上述公示的成果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创造单位在遵纪守法、质量安全、环保社会责任、企业诚信等方面发生重特大事故、重大负面事件,或者主创人最近两年违法违纪,需要投诉或举报的,请在12月22日下午五点前联系全国审委会办公室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成果创造单位如需调整创造人名单或申请退出终审,务必在12月22日下午五点前联系全国审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701626、68435831

邮箱地址:chengguo1990@126.com

附件:第三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终审建议名单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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