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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发布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3-12-07 09:20:18am     
         
 

     12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下文简称“指南”),引导自动驾驶技术发展,规范自动驾驶汽车在运输服务领域应用。

业内人士表示,指南密切响应了工信部等部门11月出台的《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意味着交通运输行业正式“接纳”自动驾驶汽车。

  指南明确,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驾驶员或运行安全保障人员(以下统称“安全员”)。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安全员;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在指定的区域运营时可使用远程安全员,远程安全员人车比不得低于13

  同时,安全员应当接受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和所从事相关运输业务培训,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同级别自动驾驶系统操作技能,熟知自动驾驶汽车运行线路情况,具备紧急状态下接管车辆等应急处置能力,并取得相应业务类别的从业资格。

  在运输车辆方面,指南明确,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等要求,依法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在应用场景方面,指南明确,为保障运输安全,自动驾驶汽车开展道路运输服务应在指定区域内进行,并依法通过道路交通安全评估。指南中称,要审慎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禁止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指南明确,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具备车辆运行状态信息记录、存储和传输功能,向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和运营地有关主管部门实时传输关键运行状态信息。在车辆发生事故或自动驾驶功能失效时,应自动记录和存储事发前至少90秒的运行状态信息。

  指南明确,运行状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0项内容:车辆标识(车架号或车辆号牌信息等);车辆控制模式;车辆位置;车辆速度、加速度、行驶方向等运动状态;环境感知及响应状态;车辆灯光和信号实时状态;车辆外部360度视频监控情况;反映驾驶人和人机交互状态的车内视频及语音监控情况;车辆接收的远程控制指令(如有)和车辆故障情况(如有)。

  指南强调,要加强自动驾驶汽车动态监控,对车辆运行区域、运行线路、运行状况进行监控管理,及时提醒纠正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应制定自动驾驶汽车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类型和级别、处置方法、应急响应程序、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等,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同时,对于车辆软件系统升级的情况,指南也明确指出,自动驾驶汽车需变更自动驾驶功能、进行车辆软件系统升级的,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规定执行,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在自动驾驶汽车的自动驾驶功能变更或更新升级后,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要及时加强对安全员在岗培训,确保其及时掌握新功能、新技术、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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