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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多措施推动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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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3-11-01 12:13:13pm | ||||
据悉,为提高加工贸易发展水平,海关总署近日出台《海关总署关于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实施方案》,围绕提升便利化水平、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筑牢安全发展防线3个方面提出16条改革措施。 一是提升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顺应企业现代化生产经营和纾困减负的现实需求,聚焦加工贸易堵点痛点难点,全方位地系统创新海关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继续巩固提升加工贸易内通外联优势,主动服务我国扩大内需战略,便利国内循环,畅通国际循环,增强发展内生动力。这方面的改革措施主要有:放宽深加工结转集中申报时限、优化加工贸易成品出口退换管理、优化集中内销和企业搬迁手续、试点开展单耗管理改革、拓展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适用范围、整合联网监管账册和以企业为单元账册管理模式、实施“保税+ERP”监管改革、开展“短溢区间”改革、规范优化保税核查作业、加大对中小加工贸易企业信用培育力度等10个方面便利措施。 二是促进区域协同发展,推动加工贸易梯度转移。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主动回应市场主体关切,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破解企业发展难题,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发挥保税政策优势,赋能新兴业态发展,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这方面的改革措施主要有:简化国内采购设备出区手续、支持梯度转移与综合保税区转型升级协同发展、支持加工贸易新兴业态发展等3个方面便利措施。 三是坚持底线思维,筑牢安全发展防线。加强新形势下对加工贸易各类风险的识别,强化多部门协同防控,筑牢安全发展防线,以安全促便利。同时,不断优化加工贸易业务管理制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智能化手段,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智慧保税监管体系。这方面的改革措施主要有:研究完善规章制度体系、推进智慧保税监管系统建设、强化重大系统性风险防控等3个方面便利措施。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按照“系统谋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的原则,组织开展公告发布、系统调整、宣传解读等配套实施工作,协同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惠企有感,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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