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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全国十大企业管理创新人物、全国十佳企业管理案例单位、全国优秀企业管理成功案例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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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1-07-04 03:14:33pm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心城市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企业家协会,全国性企业团体,直属企业会员单位,有关企业: 2011年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为了全面贯彻“十二五”规划,引导和推动企业家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实现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金年会手机版主办的全国经济类核心期刊《企业管理》杂志联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美国康奈尔大学等管理学院,共同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十大企业管理创新人物、全国十佳企业管理案例单位、全国优秀企业管理成功案例的评选活动。 通过对企业管理优秀成果的总结、发布和推广,引导广大企业借鉴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深化内部改革,加强自身管理,全面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促进管理创新与发展,推动中国式企业管理科学体系建设。此活动已成功举办五届,评选结果将在2011年12月份召开的“第六届全国企业管理年会”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十大企业管理创新人物申报标准 申报人应是经营诚信,信誉良好,创新管理,并为当地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申报标准: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勇于开拓创新,锐意改革,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和企业改革等方面业绩突出,成效显著。 (二)企业管理系统方法的主要创造人,管理理念为员工普遍接受,并有效影响制度、机制、流程等。 (三)清正廉洁,维护稳定,善于团结领导干部、职工开展生产经营工作,在干部、职工中具有较高的威望。 (四)善于学习和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企业党组织、工会等组织健全完备,维护职工利益和合法权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深受职工拥护。 (五)懂法律,善经营,尊重知识,重视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善于调动和发挥企业劳动者的积极性,销售收入和企业利润等各项经济指标不断提高。 (六)富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积极支持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全国十佳企业管理案例单位申报标准 “全国十佳企业管理案例单位”旨在树立我国企业经营管理的成功典范,入选企业必须具有独到管理经验及创新成果。申报标准: (一)企业规模实力位居行业前列,具有较强影响力。 (二)利润税收等财务指标位居行业前列,具有较好发展前景。 (三)具有优秀的企业管理成果,理念先进,运行有效。 (四)企业发展能够体现出企业管理的作用和价值。 (五)获得过全国企业管理方面的奖项或业内相关机构、知名专家推荐。 三、全国优秀企业管理成功案例申报标准 申报企业应在运用现代企业管理理论、战略、体系、机制、实施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成效显著,富有特色管理和创新表现。申报企业真正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可持续性。申报标准: (一)申报案例要客观、真实。 (二)申报案例要具有典型性和普遍指导意义。 (三)申报案例中所涉及的相关信息与数据要完整可靠。 (四)案例申报要全面阐述利益相关者的观点。 (五)案例申报要全面展现申报企业管理体系的形成、发展、创新的特点,以及在实际运用中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本着自愿的原则。企业可自行申报,也可由各地企联、各行业协会、政府机关、咨询研究服务机构、媒体、专家推荐申报。 (二)申报材料以文字为主(可结合图表、模型等),包括申报理由、案例介绍和企业(或个人)简介。案例介绍侧重于企业管理战略、体系、策略、成果、经验和方法等方面,案例标题、申报人、企业名称、摘要、关键词、结束语或综述要完整,文字表述逻辑性要强、文笔流畅、表现手法独特,字数在6000左右。 (三)申报企业原则上须创建5年以上,企业管理体系运行3年以上,如管理效益等,提供3年主要经济技术和财务数据。 (四)填写主要创造人1-2人,参与创造人不超过5人。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和推荐单位的人员,以及外单位咨询人员不列为创造人。 (五)申报企业(或个人)需认真填写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并盖章,由企业负责人签署申报意见后,寄回组委会办公室。 (六)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9月30日。 五、评审办法 评审工作分三个阶段:即初审、复审、审定。 (一)初审:由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核。主要内容包括: 1、申报企业资格审定。 2、企业申报资料是否齐全。 3、申报资料是否真实。 对初审合格企业,将在活动官方网站(www.cecm.net)上进行公示。 为增加活动的公信力、可靠性,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给予适当指导,使申报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到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调研,调研结果将作为审定依据之一。 通过初审的企业列为候选对象,进入复审程序。 (二)复审:将候选企业材料提交各位评委,根据申报标准打分,并给出点评意见。评委间同时进行交叉审核,由专人汇总审核结果,确定入围企业名单。 (三)审定:组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委集中评审;结合复审结果、调研报告、评委点评、网上公示等,对入围企业逐一审定;并将审定结果报上级审议并备案,确定最终审定名单。 六、表彰宣传 (一)将在“第六届全国企业管理年会”开幕式上隆重发布第六届 “全国十大企业管理创新人物”、“全国十佳企业管理案例单位”、“全国优秀企业管理成功案例”评选结果,颁发证书、奖牌,宣读表彰决定。 (二)在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参考报、中华工商时报、中国经营报、《企业管理》杂志、中国企业报、人民网、新浪网等主要媒体,以专栏、专题、专版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推广,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传播和推广优秀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为企业提供个性化宣传推广。同时,开展形势多样的宣传活动,以充分展示我国优秀企业的管理成就与风采。 (三)现场展示。在年会举办期间,设立专门展示平台,交流和分享获奖企业的最新成果。 (四)编辑出版《2011年度全国企业管理经典成功案例集》,剖析获奖企业经验及其启示。 (五)案例集将赠送国家各有关部委、国务院国资委、各大院校及中国企联直属会员等相关单位。 (六)收录中国企业管理案例库,部分优秀案例企业选入学术支持单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等院校案例库,作为教学、交流使用。 (七)培育《中国企业管理名家大讲堂》标杆企业。通过相关程序的调研、评审后,部分获奖企业将被作为《中国企业管理名家大讲堂》候选合作单位,推进企业管理课题研究和实践。 七、联系方式 征选活动日常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金年会手机版《企业管理》杂志社)。 联系人:孟 琳 朱 军 电 话:010-68701247/68701929 传 真:010-68701132 E-mail:qyglzzs@163.com 网 址:www.cecm.net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 编:100048 附件:一、第六届全国十大企业管理创新人物申报表 二、第六届全国十佳企业管理案例单位申报表 三、第六届全国优秀企业管理成功案例申报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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