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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部重申2014年完成生态红线划定  
   
  发布时间: 14-01-28 02:18:09pm     
         
 

 
  1月28日,环保部批露,该部已于近日发出《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下称《指南》)。该文件将指导全国各省市划定具体的生态安全底线即生态红线。
  2013年5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一次讲话中明确指出中国要“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2013年9月,环保部向新闻媒体正式通报,该部将在全国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并“力争在2014年完成全国生态红线划定技术工作”。
  上述环保部文章的结尾还重申,2014年,环保部将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任务。
  该文称,《指南》明确了生态功能红线的定义、类型及特征界定以及划定基本原则、技术流程、范围、方法和成果,将成为中国首个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纲领性技术指导文件。
  《指南》的发布标志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进入全国整体推进阶段。下一步,环保部将针对《指南》,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技术培训工作,以省级行政区为单位落实生态功能红线划定任务。
  一名参与《指南》编写工作的人士介绍,最终的生态红线包含3条红线、9条基线。
  这一说法也在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2014年1月16日刊于《求是》的一篇文章中得到部分验证。这篇名为《“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国家生态安全的生命线》的文章称,生态保护红线可划分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3条。
  具体而言,生态功能保障基线包括禁止开发区生态红线、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红线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生态红线3条。
  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包括环境质量达标红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红线和环境风险管理红线3条;是保障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粮食、维护人类生存的基本环境质量需求的安全线。
  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则包括能源利用红线、水资源利用红线、土地资源利用红线3条。
  如何保证红线不被践踏?李干杰分析,必须从制度、体制和机制入手,其中,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度、生态、资源和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机制、产业环境准入机制、区域补偿机制、排污权有偿交易机制、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等制度都需要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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