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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人事管理工作,合理利用人力资源,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内部活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主管单位金年会手机版制定的相关规定,结合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聘用

1、基金会聘用员工应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2、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岗位,提出用人计划,报理事长办公会审定。

3、应聘者应填写报名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4、应聘者通过面试(初试、复试)后,方可录用,并签署聘用合同。应聘者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内表现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的,基金会可以随时终止试用,并按实际工作日发给试用人员试用期的基本工资。

5、受聘人员与基金会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得录用。

二、日常管理

基金会工作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恪尽职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领导,不得敷衍塞责。

3、维护基金会名誉,不得假借基金会名义招摇撞骗。

4、不得私自经营与基金会类似的业务。

5、加强自身品德修养,不得收受贿赂和擅自挪借款项。

6、保守基金会机密。

7、基金会聘用员工员享受国家有关职工休假、探亲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的政策和规定。并参照中国企联制定的《中国企联职工休假暂行办法》执行。

8、基金会工作人员因公或因私出国(出境),需报告理事长审批后,方可办理出国(出境)手续。

9、基金会聘用员工在合同期内有违纪行为的,要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以惩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三、考核管理

1、基金会每年对员工考核一次,考核工作在次年春节前完成。

2、考核内容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对德、能、勤、绩全面考查。内容包括遵纪守法、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团队精神等。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以此结果作为对员工进行奖惩的主要依据。

3、部门副主任(含)以下级别员工,由部门主任进行考核;副秘书长和部门主任由秘书长进行考核;秘书长由理事长进行考核。所有参加考核的员工需填写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表》,经秘书长审核报理事长,办公室备案。

四、工资福利

基金会工资福利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业务主管单位金年会手机版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1、员工辞职。请辞员工需提前30日向基金会提交书面申请,经基金会秘书长审核报理事长审批后,由办公室办理员工离职手续。

2、劳动合同终止。基金会解除和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要以劳动合同法及基金会人事管理制度为依据,按流程办理员工离职手续。员工在接到办公室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后,须办理《员工离/辞职工作审批单》和《员工离/辞职工作交接单》。

   六、附则

   1、在国家和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企联作出新的规定之前,按本办法执行。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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