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要求
 
       
 

  全国企业文化优秀奖申报要求
   1、成果总结,主要有以下五个要素:①先进的理念引导;②有效的制度保障;③系统化的实施;④完善的运行机制;⑤充分的理论支持;
   2、成果总结的表述以文字为主,可结合少量图表、模型等展现,字数在5000-10000字之间;
   3、申报企业原则上须创立5年以上,企业文化理念、模型、体系等要经过3年以上的运行及沉淀,所取得的业绩及成效,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企业素质、凝聚力、顾客满意度等主要指标和辅助指标,尽可能量化反映;提供3年连续主要财务指标;
   4、企业文化成果属于集体创造的,应填写主要创造人1-2人,参与创造人不超过6人或者以企业整体名义。超过上述限额的人员由本企业自行表彰。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和推荐单位的人员,以及外单位咨询人员均不列为创造人;
   5、申报、推荐的成果总结材料原则上要经过具有一定权威的机构审查、鉴定,按规定格式和要求推荐、报送。书面材料一式5份,同时报送3.5寸软盘(Word2000以上版本)或光盘1张;
   6、申报截止日期:200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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