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9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总工会、陕西省企业家协会/省企业联合会,在西安召开了全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主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沙德宪,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副主席、省总工会副主席李向柱,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副主席、省企业家协会会长蔡少林等出席会议。会上总结交流了近年来我省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的经验,讨论了《陕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工作标准》,并对下一步我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总结了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及企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经验,归纳起来有五条。一是推进力度不断加大。目前,各市、县(区)、各企业都积极行动起来,逐步形成了“党政主导、依托三方、工会力推、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度措施逐步完善。全省各市劳动关系三方按照《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行动,促使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得到不断完善。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关于提高我省企业职工收入水平的意见》和《关于印发陕西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是工作基础稳步加强。各市县通过培训考核,也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目前,各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已初步建立,全省工资协商指导员接近两千人。四是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省各级劳动关系三方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积极推进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止2011年9月底,全省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协议23182份,覆盖企业42130户,覆盖职工280.8万人,其中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1982份,覆盖企业23453户,覆盖职工97万多人。五是社会效果日趋显现。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初步建立起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解决劳动报酬问题的长效机制,较好地化解了劳动报酬方面的矛盾,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下降,集体停工事件今年未发生一起,维护了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也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会议明确了全省今后推进集体合同的目标和任务。即2011年实现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70%;2012年建制率达到75%;2013年为建制率达到80%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分配办法。外商投资企业要逐步建立由企业和职工代表协商解决劳动报酬分配问题的有效机制;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通过上级工会与区域、行业企业代表协商谈判的方法,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扩大工作覆盖面。
会议指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企业家协会/企联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加强工作指导。在推进过程中要始终定期向党政领导汇报,积极争取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
会议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都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 制定具体的工作规划和目标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加以推进。 劳动保障部门要适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及劳动力市场价位,为工资平等协商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强工资集体协商的审查、备案制度,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的评价体系。 对拒不执行国家法规政策以及克扣和恶意拖欠工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工会组织要加强工作指导,全程介入和参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使之依法有序规范开展。要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方代表的培训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同时要向广大职工做好宣传工作,使他们能全面正确地理解和规范参与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劳资双方相互理解,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企业家协会要指导企业法人代表、管理人员加强法律和政策学习,督促企业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加强对企业履行工资集体协议情况的监督,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依法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会议对今后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了要健全三项机制,突出四项重点的要求。健全的三项机制:一是工资分配共决机制,二是工资增长机制。三是工资分配监督机制。 突出的四项重点:一是要重点协商企业或行业的劳动定额、工价。 用人单位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二是要重点协商工资正常增长水平及分配办法。 三是要重点协商本企业或本区域、本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四是重点协商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标准及工资支付。
会议重申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与各类先进评选活动结合”的要求,即评选“模范职工之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五一劳动奖状”以及为企事业负责人申报“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时企事业单位须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会上宝鸡市、渭南市、西安市雁塔区、宝鸡市岐山县、汉中市汉台区三方,中铁宝桥、西安杨森、西安海纳公司等8个单位从不同层面和角度交流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分组讨论了《陕西省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标准》,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
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各市(区)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省级产业工会及部分企业的代表共150多人参加了会议。
(陕西省企业家协会雇主会员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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