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午,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了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提出,青岛市力争到2013年底在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80%以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基本实现已建工会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通过推进世界500强在青企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建制工作的开展。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主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曲永胜,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副主席、市总工会副主席冯宇分别在会上讲话;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和青岛三美电机有限公司工会就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做了典型发言。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秘书长陈作敏主持会议。市三方会议办公室负责同志,各区、市三方会议领导成员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抓手,力推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全面协调劳动关系。截至目前,全市共签订集体合同7778份,覆盖企业22911家,覆盖职工147万余人;签订工资集体协议4505份,覆盖企业9018家,覆盖职工101万余人。会议要求,要认清当前形势,抓住工作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当前,首先要从提高产业工人工资入手,增强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其次,要把握好协商关键,切实注重机制建设。要通过协商,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收入分配共决机制,推动企业形成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要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检查和督促,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企业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保障诚信企业”、“最佳雇主”等荣誉称号的必备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会议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首先,要全面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积极主动地代表职工启动协商程序。对于拒绝、变相拒绝、不按期响应要约的企业,上级工会要采取代行要约或依法下达“整改建议书”的方式,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形成“基层工会主动要约、上级工会依法整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追究”的工作体系。其次,在协商内容上要突出重点,强调务实性、针对性。第三,工资集体协商要坚持动员广大职工依法积极参与,职工协商代表要经职代会民主选举产生,其履职情况也要接受职工民主监督和测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