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委书记 李鸿忠
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中央、省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力度和目标要真懂真信真明白,真正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要真抓真管真担当,要真严真查真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题中应有之义。要深刻认识到,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不是松了,而是更紧了、更严了;落实“两个责任”的任务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难度更大了。
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侯长安
抓主体责任落实,关键是抓书记,抓党委常委,抓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到哪里,确保事事尽责、层层督责,打通压力传导的“最后一公里”。要把强化追责问责作为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一环,坚持真严真查真问责。
图为湖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现场。田悦 摄
溯源
他们因何被追责?
1 地税系统: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等问题突出
2015年4至5月,湖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组抽查发现,全省地税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十分突出,超标率超过60%。2014年11至12月,省委巡视组在对省地税局的专项巡视中发现全省地税系统还存在违规修建办公楼、违规配备公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严重问题。许建国作为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此应承担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许国勇作为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应承担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2015年6月26日,许建国被免去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许国勇被免去省地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2 武汉市洪山区:多次发生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
2015年1至5月,湖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组抽查发现,洪山区部分党政机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比较突出。区内部分单位多次发生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刘涛作为洪山区委书记,对此应承担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杨琼鹏作为时任洪山区纪委书记,应承担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2015年7月2日、6月18日,刘涛、杨琼鹏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涛被调离区委书记岗位。
3 黄石团市委:弄虚作假应付督查
黄石团市委党组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期间,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致使出现为应付督查,从网上直接下载有关迎检文件、制度及相关资料和编造文件、资料问题。禹爱民作为团市委书记、党组书记,默许弄虚作假应付督查,应承担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2015年6月19日,禹爱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襄阳市公安系统:多名领导被免职和立案调查
2015年2月,襄阳市原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夏先禄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襄阳市公安系统有多名公安局长因涉及夏先禄案件被免职和立案调查。樊信炳作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应承担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2015年5月26日,樊信炳被免去襄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5 谷城县发改局:多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15年2至6月,谷城县发改局4名领导班子成员、4名工作人员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朱正春作为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应承担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2015年6月22日,朱正春被免去谷城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调离谷城县发改局。
6 通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生违规饮酒致人死亡事件
2014年12月19日(周五)中午,通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勇,与工作人员刘建新等人因公在该县黄沙镇调研后进餐,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人高天赋等5人陪同并违规饮酒,致刘建新急性酒精中毒窒息死亡,张勇、高天赋等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游涛作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应承担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2015年2月4日,游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 英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2012年1月至2014年11月,英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违规多发工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超标准列支招待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愚作为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应承担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2014年12月31日,林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报记者何韬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