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作出全面部署。回顾党史,放眼当下,需把强化组织纪律观、提升组织纪律性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组织纪律在党史上有凸显政治“定力”的光荣传统
组织纪律是指党处理各级党组织之间以及党组织和党员之间关系的规范。党史表明,严守组织纪律,则全党团结一往无前;反之,则可能沿着错误路线渐行渐远。抚今追昔,我们党“打江山”时奠定的组织纪律传统影响十分深远。
严防组织分裂,维护团结统一。“一大”党纲、“二大”党章已明确分级管理体制和组织原则,并对党小组、支部、地方执委会、中央执委会等的产生和领导方式做了规定,为党的团结提供组织保证。在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针对王明违反组织纪律和张国焘分裂党及叛党的事实,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和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强调“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世易时移,这“四个服从”已成组织纪律根本原则。
严管组织成员,保持政治本色。随着革命形势发展,当党员从1923年的400余人猛增至1925年的3万余人时,党员质量退化及贪腐多发随之而来。中央为此发出《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要求各党部“迅速审查”和“清洗这些不良分子”,确保组织纯洁;并以专门决议严格限制党员到国民政府做官或任国会议员。1925年,省港罢工委员会《组织法》甚至规定:执委违法“一经查确罪加一等”。这些史实彰显了共产党与腐朽旧政党的本质区别。
严明组织纪律,清除贪腐分子。如1933年,苏区中央局和中央临时政府在中央苏区政府机关发动检举贪污运动,共惩处42人,其中厅长1人,局长3人,处长6人,送交法庭制裁者29人;1934年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中,中央党务委员会、工农检察委员会在于都县查出贪污案件23起,撤销多名贪污分子的县委书记和县苏维埃主席职务。此外,中央邮政总局长、福建省中革军委动员武装部长等人均被撤职查办。十八大以来以零容忍态度“打虎灭蝇”的行动,令人深感“似曾相识”。
严抓组织作风,树立清廉形象。如中央苏区红军实行官兵平等,“从军长到伙夫,除粮食外一律吃五分钱的伙食”,与旧军队和旧军阀泾渭分明。毛泽东为工农革命军制定“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个红薯(后改为一针一线)、打土豪要归公”的三大纪律和“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的六项注意(后增至八项)。在毛泽东、朱德等人垂范下,苏区干部全心解民疾苦,被赞为“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饭包去办公;日着草鞋干革命,夜走山路访贫农。”这种以上带下的正风之举,与时下中央政治局带头践行八项规定的做法一脉相承。
可以说,依靠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的革命传统,中国共产党才能战胜各种风险考验,保持党内团结的合力、遵规守纪的执行力和迥异于其他政党的独有魅力,形成特殊政治“定力”和组织“内力”,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前行。
组织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基因”
战火烽烟中,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也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组织起来就有力量。”从“四个服从”到民主集中制,从个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组织纪律如同政治“安检机”,在党的时空方位和中心任务有重大变化时把关预警,确保全党方向不变、队伍不散、人心不乱。中国共产党从“打天下”到“坐江山”,成长为世界最大执政党和实现“中国梦”领导核心,党的肌体不断焕发生机,正是得益于组织纪律这一重要“基因”。
注重维护中央权威。坚持铁的纪律,不允许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政策主张上各行其是,不允许思想上行动上与党离心离德,这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特质。反观苏共等“老大党”因高层分裂而内乱自毁,教训十分深刻。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以零容忍态度防止上下异心、四分五裂,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组织保证。
注重防治特权腐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反特权、反腐败,不管涉及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既是从严治党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取信于民重要社会基础。如改革开放前,坚决根除刘青山、张子善等党内毒瘤;改革开放后,坚决查处陈希同、陈良宇、薄熙来等人,维护组织纪律的行动一以贯之。与一些国家的政党把反腐视为政争“工具箱”不同,中国共产党对特权和贪腐真反长抓,不搞“政治秀”。十八大以来的“打老虎”战果,是其最给力的新注脚。
注重政治诚信建设。讲真话、道实情,做老实人、办老实事,杜绝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是党的组织纪律和党员基本义务。提高党内“说谎者”不诚信成本,营造言必信、行必果的政党文化,是对外提升公信力、对内增强凝聚力的“政治安全”保障线。如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通过高密度推出巡视组抽查、新任干部试点公开、追究瞒报责任等举措,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打造成党内诚信体系的重要基石,对倒逼领导干部“言行一致、知行合一”意义重大。
实践证明,组织是“铁”,纪律如“磁”,组织没有纪律就像磁铁“消磁”,凝聚力和吸引力无从谈起。从集体到个体,从上级到下级,都把组织纪律当作重要遵循,党才能有效防分裂、反贪腐、树公信,夯实执政基础,确保基业长青。
组织纪律性是当代共产党人的重要精神“钙质”
党组织强不强,关键看党员素质高不高;党员素质高不高,核心是组织纪律性强不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两个不能”的组织纪律观:一是不能把纪律作为软约束或一纸空文;二是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这是增强组织纪律性、提升党员素质的必由之路。要使全体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组织纪律严起来,不断增加强基固本的精神“钙质”,切实提升组织严密度和纪律“硬度”。
“全方位”培育组织观念。党员干部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从党内生活到党外行为,从网上言论到线下工作,不论“办公室内外”、“八小时内外”,时刻用党章规范一言一行,用实际行动做到在党信党、在党为党。党员的政治纪律表现如同“思想身份证”,是组织观念强弱的反映,应有随时接受组织检审的自信。当前,要着力提高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特别是隐性错误思潮的甄别力,在治党治国敏感议题上把好话语权,不跟中央唱反调,不向社会发杂音,不随网络舆论“左摇右摆”。
“全向度”执行组织制度。党员干部要对组织原则、制度程序和办事规矩心存敬畏,而不是心存侥幸,确保谨慎用权,强化廉洁自律,防控廉政风险。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工作生活保障、任职回避和亲属经商、担任公职等制度,防治特权思想和作风。要对法规制度进行廉洁性检审和效果后评估,不断完善以确保行得通、立得住,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如追踪落实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新问题新动向,抓早抓小,有违必查,采取“制度+治理”的高压策略严防反弹。
“全覆盖”强化组织管理。要把组织纪律和组织管理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一同部署落实,一同检查考核,实行组织纪律失职失责“一票否决”。领导干部不能搞“小圈子”、“小山头”,不能把组织力量与个人权威画等号,把单位和部门搞成“自留地”。要把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全都纳入党组织生活,依托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载体,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全天候”严明组织纪律。充分发挥行政监察、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巡视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作用,形成强化组织管理、严明组织纪律的监督“闭环”,确保有责必问、执纪必严。要敢于板起脸批评,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查处违纪没有禁区。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对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制度、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必须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新时期的组织纪律建设要“开门”强化“纪律力”
党组织坚强如钢,纪律则如同让其“不锈”的“保护层”。在新起点上加强和改进组织纪律建设,要适应网络化、信息化环境,善于在群众“眼皮底下”释放出“纪律的力量”。
让干部知“怕”。如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执纪,让公款吃请很“扎眼”、奢华节礼很“烫手”、“餐桌腐败”大收敛,就“逼”出了党员干部心中对纪律的敬畏。反腐败仍须“加压”,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决不能让组织纪律成为“样子货”。要抓紧落实办案和纪委书记提名两个“上为主”、巡视和派驻两个“全覆盖”,保持上位监督高压。完善约谈监督制度,治病初起,以防小虎“养大”。各级党组织和负责人要担负起维护组织纪律的责任,在部门职权和岗位职责各环节设置防腐墙,通上高压电,并切实强化责任追究。
让群众喊“打”。党员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着力发挥网络监督、巡视监督作用,拓宽群众有序参与组织纪律建设尤其是提供“打虎灭蝇”信息的渠道,让社会上对特权腐败的零容忍心态“软着陆”。抓住职务消费、公车改革、公款送礼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新任干部有关事项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重大部署,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对“四风”方面问题坚持“开门治理”,点名道姓曝光批评,及时公布查办结果,让党员群众看到正风肃纪的实际变化。
让公仆姓“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公职人员要树立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的“公私观”,以“一心为公,两袖清风”的勤廉作为取信于民。如公仆需“牺牲”部分隐私,如实报告财产、配偶子女相关情况,规避“房叔、裸官”等现象。此外,应“拉通”政治诚信和社会诚信,实现“工作8小时”和“生活16小时”相“链接”,把对腐化变质的零容忍要求拓展到社会生活领域,严防私德败坏累及公德。如把全体党员“锁定”到居住地党组织生活之中,延伸单位外的组织管理半径,双岗履职、双重监管、双向考评,督促领导干部谨言慎行,亮出身份、晒出承诺、拿出行动,时时处处保持公仆本色和公众形象。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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