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通知
浙企联 [2015]17号
各市(区、县)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是对新时期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顶层设计,是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为切实做好《意见》的学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意见》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济、政治和社会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意见》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维护企业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从优化企业外部发展环境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方面,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行了部署,充分体现了企业发展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物质基础,劳动关系和谐是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重要保证的辩证统一思想。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对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凝聚全省企业、企业家和全体员工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贡献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企联和企业家要通过广泛深入地学习贯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实抓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意见》系统阐述了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指导新时期劳动关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学习贯彻《意见》,要努力在掌握文件的精神实质上下功夫。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准确把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最大限度增加劳动关系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准确把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原则。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构建、共建共享、改革创新。
(三)准确把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任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加强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体制、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快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四)准确把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内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
《意见》对各级企业联合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体系中赋予重要使命。各级企联组织要加大对《意见》的宣传力度。要会同人社、工会、工商联及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媒体和网站,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突出宣传实效,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强大社会声势。要重点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政策措施,重点宣传各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取得的实际成效和工作经验,重点宣传“双爱”活动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要深入开展《意见》的学习培训。在认真抓好企联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要将《意见》纳入各类相关培训的主要内容,着力培养一批既懂政策、又有实务的“双爱”活动指导员。要积极主动会同人社部门、工会组织,研究制定做好本地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相关职工以及工会干部等的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劳动关系各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能力。
四、结合实际,学以致用,务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取得实效
各级要把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作为当前和长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细、抓实、落实好,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意见》精神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一是进一步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要认真履行企业代表组织职责,在政府主导下,与工会、工商联密切配合,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从而为企业健康发展、职工权益依法维护和整个社会和谐繁荣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
二是要大力加强企联系统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特别是要向县(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级延伸。要加强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充实力量,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
三是要加强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要整合系统资源,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维权网络建设和维权工作常态化机制建设,加大对企业维权业务指导和法律服务的力度,及时反映企业合理诉求,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
四是要提高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的水平。围绕《意见》的要求,加强调查研究,丰富服务内容,拓宽服务领域,促进企业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特别是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引导企业紧紧依靠科技进步提升竞争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党中央、国务院把企业代表组织的重任交给了我们企业联合会,我们一定要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充分发挥企业代表组织对企业经营者的团结、服务、引导和带动作用,通过推动企业自律,倡导企业以对企业发展负责、对职工负责、对社会负责有机统一为指导思想,促进企业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纳入企业的总体发展战略和管理体系中,使和谐劳动关系成为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企业和职工利益双赢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请各地将学习贯彻《意见》的动态、经验等情况及时反馈给我们。
浙江省企业联合会
浙江省企业家协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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